當前位置:首頁  >  技術文章  >  上海嚴查揚塵汙染!一砂石堆場被處以罰款

上海嚴查揚塵汙染!一砂石堆場被處以罰款

更新時間:2025-09-04  |  點擊率:401

01 案例介紹

近日,上海橫沙鄉(xiang) 城管中隊對一處露天砂石堆場開展揚塵汙染執法檢查,發現該堆場未設置圍擋、也未采取遮蓋等防塵措施,砂石物料裸露,遇風易產(chan) 生揚塵,汙染周邊大氣環境。執法人員在取證後,督促當事人立即整改,並依法開展調查處理。

02 查處結果 

第一次複查時,當事人已對露天堆場內(nei) 物料進行全麵覆蓋;再次複查時,該處露天堆場已清理完畢,揚塵隱患得到消除。當事人的原行為(wei) 違反了《上海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》第五十七條的規定,橫沙中隊依法作出罰款的處罰決(jue) 定。

03 法律小講堂

《上海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》

第五十七條:堆放易產(chan) 生揚塵汙染的物料的港口、碼頭、堆場、混凝土攪拌站和露天倉(cang) 庫等場所應當采取圍擋、遮蓋、密閉和其他防治揚塵汙染的措施,並符合下列防塵要求:(一)地麵進行硬化處理;(二)

采用混凝土圍牆或者天棚儲(chu) 庫,庫內(nei) 配備噴淋或者其他抑塵措施;(三)采用輸送設備作業(ye) 的,應當在落料、卸料處配備吸塵、噴淋等防塵設施,並保持防塵設施的正常使用;(四)在出口處設置車輛清洗的專(zhuan) 用場地,配備運輸車輛衝(chong) 洗保潔設施;(五)劃分料區和道路界限,及時清除散落的物料,保持道路整潔,並及時清洗。

第九十八條第四款:違反本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,港口、碼頭及其堆場未采取有效揚塵防治措施的,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,處一萬(wan) 元以上十萬(wan) 元以下罰款;露天倉(cang) 庫和其他堆場未采取有效揚塵防治措施的,由生態環境部門責令改正,處一萬(wan) 元以上十萬(wan) 元以下罰款;混凝土攪拌站未采取有效揚塵防治措施的,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,處一萬(wan) 元以上十萬(wan) 元以下罰款。

04 精準治塵,共享清新

此次橫沙鄉(xiang) 露天堆場揚塵汙染執法案例表明了治理揚塵汙染的重要性。HT-DS400揚塵在線監測係統(β射線),其高精度β射線監測技術可實時準確捕捉顆粒物濃度變化,自動每小時采樣記錄,並通過4G無線傳(chuan) 輸實時推送至監管平台。法人員無需依賴人工巡查,即可通過電腦或手機遠程掌握揚塵動態,極大提升執法響應效率與(yu) 證據完整性,從(cong) 源頭避免汙染持續擴散。

該係統的價(jia) 值不僅(jin) 在於(yu) 精準監測,更體(ti) 現在智能聯動與(yu) 長效治理。HT-DS400揚塵在線監測係統(β射線)具備自動加熱除濕功能,有效抵禦沿海高濕環境幹擾,保障數據持續穩定。一旦監測值超標,可立即自動啟動霧炮、噴淋等降塵設備,推動企業(ye) 主動整改,避免二次汙染。同時模塊化設計支持按需擴展監測因子,適合大規模布點與(yu) 長期監管,真正實現“監測-治理-管理"一體(ti) 化閉環,助力藍天保衛行動高效落地。

HT-DS400海報.jpg

來源:崇明城管,版權歸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權請聯係我們(men)